脚残。11/6/2011
不用我多说,
直接看图片:
I wish it's not my leg...
Unfortunately, it is.
案发现场是这样的:
好一个阳光普照的一天,
拿着雨伞与housemate从jusco走回家。
好一个猛烈的太阳180度直射着我,
让我措手不及打开雨伞。
好一个撑着伞的时刻,
借雨伞挡着前面的光,
同时也挡着我的视线。
好一个不留意,
右脚撞板(不是,是撞砖)。
好一个要跌不跌的姿势,
之后后再看看脚指。
好一个留着鲜血的脚指,指甲还往上翘,
才感到有一种莫名的痛。
好一个冷静的心情,
没有大喊,没有泪水,
只有一种赶着回家的冲动。
好一双沾满血迹的拖鞋,
陪我一路走回住宿。
好一个housemate帮我买胶布,
清理地上的血迹。
好一个无知的我,
忍着痛苦与指甲的折磨,
花了2个小时还是减不出全部指甲。
好一个没毅力的我,
中途放弃,唯有包扎自己的伤处,
暂时不去理会这件事。
以后去学院都得穿拖鞋去了。
有得暂时戒口,吃斋了。
右脚也暂时的废着一个月,等复原。
上天请你别误会,
虽然我很想做Professor X,
但也没必要这样对我,
脚残很不好受啊~
要怪就怪自己DDLY带雨伞出街... Haix









多多L耶~哈哈!
ReplyDelete知道就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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